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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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解析
  • 请问有一个工程项目,整体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,一个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内容为:地上建筑均为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下简称《暂行规定》)第二条、第十四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(具体如二类高层住宅及不涉及《暂行规定》十四条所涉情况的商业建筑),地下建筑为小区车库,地下建筑在工程规划许可中为一个单体建筑,总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,地下车库内部功能无涉及《暂行规定》十四条所列情况。以上建筑信息均符合规划审批条件,建筑单体间的防火间距、防火分隔及其他要求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计要求。请问,该项目以一整个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进行申报,是否需要办理《暂行规定》所规定的特殊消防设计审查?工程在合法建设完成后, 应当申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还是其他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?

该项目整体作为一个建设工程申报,其申报材料中应明确商业建筑和地下车库的使用性质,具有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四条所列十二种情形的,应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,商业部分兼容十四条所列多种使用功能的,应从严把关确定该项目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,是否需申请消防设计审查。经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后建成的项目应申请消防验收,其他项目应申请消防验收备案。